10.13415/j.cnki.fxpl.2014.04.015
论21世纪航空安保国际法律规制面临的挑战和新发展——从马航MH370事件说起
“9 ·11”事件以来危害国际航空安全的的行为主体、犯罪形态等发生了新的变化.这些新兴国际航空罪行严重挑战了国际民航组织框架下现行的制止和惩治危害国际航空安全的法律制度.为应对危害航空安全的新兴罪行,国际社会应尽快推进《北京公约》等新国际条约的生效,加强惩治危害航空安全罪行的国际合作.同时各国也应在促进国际航空安保法律规制完善的同时,加强国内立法,建立起制止和惩治危害航空安全国际罪行的国际、国内法治机制.
航空安保、劫持航空器、危害航空安全罪行、恐怖主义
2014-08-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45-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