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14.04.006
哈特的法律语言观探析
哈特的法律语言分析方法源于弗雷格的语言哲学观、罗素的日常语言哲学观、维持根斯坦的语言哲学观.哈特从法律语言的简洁性、法律语言的中性化、法律中抽象术语的释义法等三个方面继承了边沁、奥斯丁的法律语言观.哈特的法律语言观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坚持法律语言使用的具体性和日常性;第二,反对法律范畴的定义,主张采用描述的方法;第三,注重法律语言的精准性、反对法律语言的模糊性.
哈特、法律语言观、理论渊源
2014-08-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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