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14.02.018
论知识产权诉讼中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
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往往存在困难.主流研究的视角仅侧重于实体法层面,未能厘清损害赔偿数额的层次属性.借助于位阶理论,将实体法与诉讼法连结起来,可以从阶层逻辑的视角开辟出一条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的新路径.我国知识产权法设置的法定赔偿制度,因缺乏诉讼法理论的运用而出现了问题.德国和日本主要通过民事诉讼法的制度建构来解决此类难题.我国应当从诉讼法的视角,以适用要件进行规制,以具体效果予以完善,寻求重构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方法.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数额、法定赔偿、方法重构
2014-04-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83-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