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官员财产申报立法的困境及路径选择
我国官员财产申报立法自1987年酝酿开始,经过了20多年艰难的探索历程,至今仍然没有提上立法议程,其最大的困境与阻力是来自于既得者利益阶层即政府官员本身,它们既是政策的制定者,又是政策规制的对象.但是我国官员财产申报立法必然要出台,根据我国现有的制度环境约束,宜走“地方立法先行先试”,最后实现“中央立法”的思路.作为完整与科学的官员财产申报立法,我国应对申报主体、客体、程序、法律责任等进行全方位的设计.
反腐败、官员财产申报、地方立法、制度设计
2014-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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