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内容、特征和实施条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度是国家根据宪法、通过基本法设立的国家管理香港这一特殊地域的政治制度.这一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三部分:一是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的制度,二是中央权力行使的制度,三是特别行政区内部行使高度自治权的制度.这一制度的特征是: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享有中央授予的高度自治权、保持原有的普通法制度并享有终审权、允许保留其他的原有的制度基本不变、制度设置和实施方式法治化程度非常高.在香港实行特别行政区制度,源自主权者的政治决断,这种政治决断受制于决定采取何种制度形式的实施条件,这些条件包括:一是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二是维护中央的管治权威,三是维护国家主体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四是只能在国家的具有特殊历史和现实原因的部分地区实行,五是符合国家建设和发展战略要求.
特别行政区制度、内容、特征、实施条件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特别行政区制度在我国国家管理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项目批准号10JZD0034-2之子项目《特别行政区制度渊源于国家宪法》;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宪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效力和适用研究》12BFX035;深圳市社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特别行政区制度研究》123A079
2014-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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