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共同担保人内部追偿规则的构建——兼评《物权法》第176条
各种担保方式中担保人的法律地位相同,不同情形的共同担保具有适用同一套法律规则的理论根源.《物权法》第176条确立了第三人类型的抵押人与保证人法律地位平等、独立、互不影响的规则.从类推解释和体系解读的角度而言,第三人类型的担保人在任一共同担保情形中均具有平等、独立的法律地位.除非当事人之间有特殊约定,否则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不得向其余担保人追偿;在有追偿约定的前提下,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共同担保、内部关系、《物权法》第176条、追偿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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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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