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范性解读——基于“双重法益”的新立场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不法行为既侵犯了劳动者的财产权益,又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其侵害的法益并非单一客体而是涵括双重内容.本罪的客观行为模式是不作为,主观罪过是故意但不须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数额较大”、“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有能力支付而仍不支付”等入罪的构成要件要素的内涵,应在双重法益的指导和制约下作实质的解读和细致的框定.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双重法益、行为模式、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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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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