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实施的逻辑前提:解释及其反思
《反垄断法》颁布后,文本的制度供给与垄断规制的法治需求之间的紧张关系需要通过解释予以缓解和消弭,解释是反垄断法实施的逻辑前提.囿于我国法律解释体制和实践,我国理论上虽有立法、司法和行政解释之分却仅有反垄断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之实践.但由于我国反垄断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呈现为以解释代立法的普遍性规范,易导致权力集中和滥权且不利于当事人的权利救济,因而亟需从解释思维、解释目标和解释逻辑等方面推进反垄断法解释的合理化.
反垄断法解释、垄断规制、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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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反垄断法法益立体保护研究"12CFX074;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2013年度项目"市场经济法治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2013-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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