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论视野中的民事督促起诉
民事督促起诉是旨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民事检察监督方式,自下而上、边实践边总结、先局部后全国是其规则生成路径.错过立法化的新近机会后,只有把研究视角从立法论转向解释论,才可为民事督促起诉的制度化提供共识性路径.被督促单位对起诉自由权的处分受到检察机关之后续行为的强力影响,民事督促起诉因此属于名弱实强、外柔内刚的检察建议.民事督促起诉不是民事公益诉讼的替代物,二者之间不存在先后之序.适用情形、启动时机和文书使用三个方面的规则完善,将有助于提高民事督促起诉的实效性和美誉度.
民事督促起诉、制度化、检察建议、民事公益诉讼、基本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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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研究"12CFX049
2013-08-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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