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真实价值观是证据制度的灵魂——对法律真实观的反思
以“法律真实”价值观为指导理念,违背了证据制度最根本的价值目标,从而导致审判实践中适用证据规定的机械和错位;裁判者在理念上应当遵守“客观真实”价值观——这也是设置证据制度的最高价值目标;裁判者视域中的“真实”只能是“一元真实”,即客观真实;如果存在“二元真实”,就意味着裁判者同时也已形成了“客观真实”之心证,基于裁判正义的要求,理应以形成心证的“客观真实”为裁判事实基础。
证据制度、价值目标、客观真实、二元真实
D915(法学各部门)
2012-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3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