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正当性分析
侵权法无法独立解决环境污染损害与赔偿严重失衡这一重大问题,迫切需要可以转化损害赔偿的途径。环境责任保险在本质上是侵权责任最终分担的一种法律技术。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正当性来源于其对能有效弥补环境侵权责任法在补偿损害、预防损害以及平衡侵权人利益上存在的制度性缺陷。
环境责任保险、补偿损害、预防损害
D922.68(中国法律)
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09YBB219;湖南省科技厅项目2010FJ4064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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