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南极地区的国际法展望与中国立场:人类共同遗产的视角
南极大陆作为现今世界上唯一没有确定主权和未开发的大陆,由于其特殊的自然环境和独特的战略地位,早已成为各方竞争的焦点。在全球气候变化、资源争夺日趋激烈以及相关科技发展的背景下,各国对于开发南极地区的兴趣进一步提高。在上述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有必要重新考量和完善南极地区相关法律制度。作为发展中大国的中国,对南极地区有着日益明确的、独立的利益,应考虑在尊重人类共同利益、和谐共赢的原则基础上积极寻求中国在南极地区的“存在”。
人类共同遗产、《南极条约》、南极地区、法律地位
F740(国际贸易)
国家海洋局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和中国极地研究中心联合项目QY201001--06;也系国家社科项目10CFX099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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