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利益平衡视野下的个人信息权制度——在人格利益与信息自由之间
个人信息保护的目的在于维护人格尊严,而信息自由则是促进社会公正透明的重要保障.人格保护与信息自由背后的价值冲突导致了二者在实证中的对峙,也使制度设计者在利益取向上陷入困境.为平衡两种利益,立法者应采取大陆法系界定权利要素的方式,科学厘定个人信息权的内涵和边界;而裁判者面对立法的僵化,需要在个案中依据一般条款对个人信息权和信息自由之冲突进行利益判断与衡量,从而实现二者的平衡.
个人信息权、人格尊严、信息自由、利益衡量、实质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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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8(中国法律)
2011-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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