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涉外民商事裁判文书现存问题探讨
我国涉外民商事裁判文书无论在内容方面还是在形式方面均存在许多不足,格式不统一、语言不规范等现象普遍存在.文书内容的写作上,裁判方法的运用方面问题比较突出.先决问题、对法律关系的识别、选法理由等涉外民商事案件需重点说明的问题往往在文书中缺失.造成此种问题的根源可从客观的制度因素和主观的人为因素等层面去考察.明确赋予法官释法的权力、提升法官的国际私法素养、基层法院指定专门的法官审理涉外案件可作为解决上述问题的参考.
裁判文书、裁判方法、涉外民商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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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13(中国法律)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07JJD810161
2011-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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