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论冤案是如何产生的——对《错斩崔宁》、《窦娥冤》的再解析
关于宋元以来公案作品的代表<错斩崔宁>、<窦娥冤>中冤案产生的原因,有学者认为主要是由于当时科技水平不发达或没有无罪推定导致.然而,仔细检视上述案件的文本,并比对当时背景性的法律法规,将发现两个冤案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司法官员违背社会常理、司法常识尤其是相关法律规定,未作基本的现场调查所致.过分强调无罪推定、科技水平的发达等现代社会的标准去要求古人,是对中国古代官员的苛责,也未能正确分析冤案产生的基本原因,从而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当时制度建设、维护司法正当程序对公正审判的重要性及其现代警示.
《错斩崔宁》、《窦娥冤》、证据、有法不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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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11-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5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