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活法"初论
儒家"活法"是一种由传统儒家所倡导并内化为人们所广泛践行的柔性社会规范及其构造的事实与秩序,它构成中国社会人际联合通行的原则、规则、方式与生态.儒家"活法"是由儒学义理演变而来,通过人情、面子、关系、报体现血缘、地缘、学缘和人缘,并将私人关系引入国家公权关系.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应当充分回应儒家"活法"的存在,将近代以来的简单废"儒"或弘"儒"论争转入法律规范层面的技术性处理.
儒学义理、儒家"活法"、法治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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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11-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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