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法庭的合法性和正当性论证——兼与刘超博士商榷
本文以刘超博士发表于<法学评论>2010年第1期的<反思环保法庭的制度逻辑>为商榷对象,认为当下设置环保法庭具有合法性和现实正当性.环保法庭的设置虽然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但它却是回应型法律应对现实问题的需要.环保法庭的相关做法不能认为是”强职权主义”的表现,而是能动司法解决现实环境问题的必需.从法理和现实角度来看,环保法庭的设置具有正当性.
环保法庭、合法性、正当性、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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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11-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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