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赛场暴力侵权的民事诉求途径
在由运动员、教练、裁判及观众等组成的体育世界中,秉持着异于一般社会规范的道德及体育竞技规则,赛场上运动员之间的肢体接触,乃至是暴力侵权行为都得到普遍的纵容.绝对地适用风险自负原则,往往使民事救济难以实现,难以应对当今体育商业化背景下体育暴力逐渐泛滥的现象.同时,体育暴力侵权归责方法的模糊性,又使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难以把握.由于体育世界以及体育侵权行为的独特性,通过订立仲裁条款,以仲裁的方式解决体育暴力侵权纠纷,较之司法手段更具优越性.
体育暴力侵权、风险自负、重大过失标准、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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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年教育部重大攻关课题07JZD0015
2010-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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