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诉讼角度考察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
作为国际法上的”法律人格者”(legal person),国际组织的国际责任源于其所为的”国际法上的不法行为”(delictum jure gentium)和损害,这些行为违反了它们承担的各种条约和国际法义务.由于国际组织的历史相对较短,建立国际组织责任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尚在发展之中.然而作为国际层面的法律主体,国际组织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应当承担义务和责任.
国际组织、法律人格、国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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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10-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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