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商控股的立法反思
外商在华投资经历了呼唤外资、外资扩张和外资控股、控市三个阶段.外商在华投资控股的历程反映了外商控股实践与我国外资立法初衷相歧相悖,对我国经济发展的边际贡献率产生负面效应,其主要原因是我国现行法律对我国新形势下外资控股应对不足,主要表现为外资产业导向政策失范、控股比例缺乏上限限制、控股方式不健全、控股审批权限混乱、控股规则缺乏契合性等.应对外商控股的法律对策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尽快修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禁止或限制外资控股;二是制定统一的<并购法>,限制或禁止外资并购控股;三是完善相关配套法律制度.以外资并购控股法为主轴,相关配套法律为补充,共同应对外商控股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的负面效应.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商控股、价值博弈、立法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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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10-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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