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执行的正当性与程序保障——以第三人异议之诉为中心
民事执行是为实现民事权利而设立的一项制度,迅速、经济、简便地实现已确定之民事权利,是执行程序的基本价值要求,其程序设计多采略式程序结构.然而,执行程序的迅速性、简易性价值却在一定程度上与执行的正当性价值要求发生冲突,特别是民事执行是国家权力强制介入到私法领域,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就可能会受到国家权力的强制性介入,执行的正当性将难以维系.执行救济制度能够从程序上和实体上调和执行的迅速性、简易性与执行的正当性要求所产生的矛盾,平衡执行当事人、案外人的利益关系.
民事执行、正当性、程序保障、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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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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