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诉权概念之审思——基于文本与逻辑的视角
罗马法上的诉被学界普遍认为是一项”通过审判要求获得自己应得之物的权利”,是温德沙伊德创设请求权概念的基础.但是对原始文献的文本分析说明,在诸法合体的罗马法中,诉之关系兼有程序关系与实体关系两个方面,生效判决对于实体关系发生既判力,故原告针对审判主体不可谓享有”诉权”.将现代法上的权利理论套用于对罗马法上的诉的理解,将发生逻辑上的谬误.
罗马法、诉、诉权、权利
27
D9(法律)
2009-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0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