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论物权法定原则——兼评我国《物权法》第5条之规定
物权与债权的二元划分是物权法定原则产生的前提条件,物权的支配性和排他性则是其存在的内在根源.公示制度是维持物权法定的技术手段,不能作为判断权利性质的标准.物权法定并不违背意思自治的精神,我们应该摒弃立法、司法和理论中存在的错误倾向,坚持严格的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债权二元分化、意思自治、公示制度
27
D9(法律)
2009-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32-37
物权债权二元分化、意思自治、公示制度
27
D9(法律)
2009-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32-37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