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超国家价值——兼论东亚一体化的法律机制选择
法治不仅具有国家价值,成为治国方略,法治同时还具有超国家价值,能够成为治世之方略.然而,由于缺少规则平台和裁决机构这两个法治的基本前提,东亚法治还只能是一种愿景.当前,东亚最为可取的是采取条约协同模式协调区内事务.
法治、价值、东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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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9-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1-16
法治、价值、东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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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9-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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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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