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量权收缩之要件分析——以危险防止型行政为中心
现代社会中,政府负有防止危险发生的职责,但在特定的案件中,究竟何时履行、如何履行这一职责,政府享有一定的裁量权限.行政裁量收缩论是分析行政不作为乃至作为违法的重要理论,它既承认行政裁量的价值,又在一定情况下将行政裁量压缩至零.如果个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等重大法益遭受迫切而具体的危险,而行政主体能够预见到危险,又拥有职权和义务能采取措施回避危险的出现,这时行政裁量必须收缩,否则即构成违法.
行政裁量收缩论、行政裁量、危险防止型行政、构成要件
27
D9(法律)
2009-07-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1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