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腐败现象的法制生态
依法治腐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必然选择.实行依法治腐败必须营造有利于遏制腐败现象的良性法制生态,逐步消除现行法律中导致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恶性生态因子.在当代中国法制中,自由裁量权设置过多且缺乏必要的监控程序,利益冲突在立法、执法和司法等权力行使中大量存在而未能得到有效的排除,在权力结构上过于集中而缺乏分权和监督制约,权力运行中透明度较低,对腐败现象的法律容忍度不降反升,构成了五大恶性生态因子.本文在分析其与腐败现象的内在联系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治理对策.
腐败现象、法制生态、自由裁量权、利益冲突、法律容忍度
26
D9(法律)
2009-0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2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