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刑事优先到民事优先
但凡遇有刑民牵连的案件,我国曾经的司法原则是绝对地强调国家公权优先,及至排斥公民对民事权利的行使,也即刑事优先.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及权利本位观的确立,我国的司法原则已开始从刑事优先向民事优先转变,即在事涉刑事案件时,公民的民事诉权可与国家的刑事公诉权并行不悖,及至民事诉讼可先于刑事公诉而提起;与此同时,国不与民争利,公民对犯罪者的正当债权亦优于国家基于犯罪人犯罪而对之产生的”债权”.法律工作者应当与时俱进,自觉地践行从刑事优先到民事优先的转换.
刑事诉讼、刑事优先、民事诉讼、民事优先、正当债权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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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8-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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