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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与法制:悖而不离的现象分析

引用
调解与法制分别与"自下而上的正义"和"自上而下的正义"相对应,在理论与制度设计上必然呈悖反现象.然而,二者均以"正义"为终极目标,因而在"和而不同"之中又表现出融通的迹象,即调解的法制化与法制化中的优先调解.现代社会中调解与法制的关系,是以各守其度为前提的,既不能一味强调差异,也不能一味强调同一,正所谓"悖而不离".

调解、法制、正义、法制化、优先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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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7BFX068

2008-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12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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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评论

1004-1303

42-1086/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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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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