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论中国商法的立法模式(上)——兼论《商法通则》的立法问题

引用
商法是与每个国家自己的法律文化传统、政治经济结构密切相关的法律部门;世界上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商法模式;法律体系和经济模式的多元化决定了商法的多元化.每个国家在选择自己的商法立法模式时,必须从本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自己特有的法律文化传统和政治经济结构来构建自己的商法体系.中国制定<商法通则>的时机已经成熟、条件基本具备,中国应采取私法二元结构的立法模式,即采取具有中国特点的民商分立的立法模式,在<民法典>之外再单独制定一部相对集中的带有商事总则性质的法律.中国在<民法典>之外不另立独立之商法典,制定<商法通则>,建立一个<商法通则>加商事单行法的立法模式.

中国、商法、立法、模式

26

D9(法律)

2008-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90-9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评论

1004-1303

42-1086/D

26

2008,26(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