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言论,又是谁的自由——对”政协委员提出制定《惩治汉奸言论法》建议事件”的评析
政协委员喻权域先生建议全国人大制定<惩治汉奸言论法>一事引起强烈社会反响.该事件主要关涉到三个主体的言论自由:建议所针对的公民、建议者本人、针对建议的争论者.言论自由之法律限制本身也应受到限制--必须符合宪法要求,通过专门立法惩治”汉奸言论”不具有合宪性.透视这一事件可以发现,中国社会的进步初现端倪,人民的判断能力值得信任,更为重要的是,宽容制度的构建任重道远.
《惩治汉奸言论法》、言论自由、学术自由、宪政、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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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8-06-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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