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行政抗诉程序规范化建设的几个问题
随着诉讼制度的发展和演进,民事行政检察制度也应进行相应的调适,以进一步规范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办理.要正确处理民事行政检察与当事人处分权的关系,规范检察机关主动启动监督程序;正确处理立案条件与抗诉条件的关系,规范立案条件;正确处理民事行政检察与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则的关系,规范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正确处理抗诉与既判力的关系,规范错案的标准和再抗诉;正确处理抗诉条件与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的关系,规范抗诉条件.
民事行政检察、抗诉、当事人处分权、既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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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9-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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