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健全CEPA协议下的机构安排
CEPA第三阶段正在顺利实施之中,但在机构安排方面仍未有明显进展,长此以往势必制约CEPA的良好运作.本文从阐述尽快构建CEPA高效、完备机构体系的必要性入手,结合对相关区域经贸合作的机构安排的特点的剖析,分析了CEPA现有安排的笼统、模糊的缺陷,进而对完善CEPA机构安排提出了几点意见和建议.
CEPA、机构安排、组织架构、机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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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国家”985工程”规划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中山大学港澳研究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
2007-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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