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关于更新若干基础性法观念的构想

引用
”人民内部矛盾”、”政法”、”政法干警”、”群众”等基础性法律话语已在很大程度上适应不了法治时代的要求或脱离了社会的实际,应该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逐步更新.”人民内部矛盾”的提法在当代中国已失去逻辑合理性,最好代之以”常见社会纠纷”.”政治”和”法律”这两个指代不同社会现象或对象的词组合在一起成为”政法”一词,是人为的偶然的因素造成的,它过去不是一个合格的概念,现在也没有作为一个概念存在的现实基础.为了避免因为使用”政法”、”政法工作”等话语而可能会产生的负面的社会后果和不良影响,宜用”法务”、”法务工作”的提法取代”政法”、”政法工作”.”政法机关”、”政法干警”宜改称”法务机关”、”法务人员”.在”人民大众”意义上使用的”群众”、”群众意见”等话语与法治原则和法的精神相冲突.建议用”一部分民众”、”一部分公民”、”一部分人”的提法来代替在”人民大众”意义上使用的”群众”一词.基础性法律话语的更新是法治或法制进步的记录,它反过来也会有助于巩固已经取得的法治成果和促进法治的进步.

人民内部矛盾、政法、政法工作、政法干警、群众、群众意见

25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3-12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评论

1004-1303

42-1086/D

25

2007,25(2)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