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与恶——犯罪故意中的违法性认识
传统刑法理论并不要求在犯罪故意中有违法性认识,但随着刑法理论的发展,尤其是责任理论的深化和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违法性认识是犯罪故意成立要件的学说已为众多国家刑法学界所接受.我国刑法也应以违法性认识取代社会危害性认识作为犯罪故意的成立要件,在违法性认识程度上以采取违反整体法规范说为宜,在违法性认识判断时又应遵循”一般推定,例外查证”原则.
违法性认识、社会危害性、整体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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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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