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平发展中妇女人权的国际法律保护
妇女人权的进步与中国和平发展息息相关.中国承担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确保妇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国际法律义务,而且积极履行义务,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不论是妇女人权保护的国际法和中国国内法的衔接上,还是法律的实施上,都存在不少问题和障碍,如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因过分纲领化而缺乏可操作性;中国国内法不能及时有效地应对卖淫嫖娼和非法同居蔓延以及妇女就业难等新情况对妇女人权的尖锐挑战;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和重男轻女等传统文化观念的限制等.我国需要进一步完善立法,强化司法并推动文化观念的嬗变.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履行国际义务,书写妇女人权进步和中国和平发展交相辉映的壮丽篇章.
中国妇女人权、<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和平发展、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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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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