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业协会的经济法主体地位
从政府、市场与行业协会三者的互动关系中可以看出,行业协会之经济法主体地位是由其自身的特殊性决定的:作为调控主体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矫正双重缺陷;作为受控主体,它如果采取了限制竞争行为,必然受到竞争法的规制.考虑我国行业协会的现实状况及经济发展水平,在确立行业协会经济法主体地位时,应适当地强化行业协会之调控主体地位,弱化行业协会之受控主体地位.
行业协会、经济法主体地位、互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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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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