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实体法的"直接适用方法"探析


现代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当事人未约定应适用的实体法时,仲裁员常常运用"直接适用方法"予以选择.本文对该方法在仲裁立法中的确立,采用该方法的利弊以及实践中仲裁员依此可选择法律规则的范围作了探讨,并在最后指出,仲裁员应参照国际私法的一般法律选择方法,直接比较相关国家的实体法律规则,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选择最有利于公正解决纠纷的仲裁实体法.
仲裁实体法、直接适用方法、冲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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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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