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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变迁与民初民事法律观念的转变

引用
民国初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变迁以及新的社会关系的出现,促使社会产生了一系列新的民商事关系,民法作为一个新的法律观念和制度开始逐步被社会重视和接受;但在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在广大农村和内陆地区传统法律观念依然占主导地位,影响了近代民法的发展和传播,使得这一时期民法发展带有强烈的过渡时期色彩.

民国初年、社会变迁、民法、观念

23

DF5;D9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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