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反垄断法对掠夺性定价的规制
掠夺性定价是反垄断法的重要规制对象,其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主体、主观意图、客观行为、损害后果等几个方面.美、欧对掠夺性定价的规制实践表明,掠夺性定价规制标准具有很大弹性,而定价与成本的关系问题则是掠夺性定价规制中的核心问题.我国的掠夺性定价集中发生于供需矛盾突出、生产能力过剩的行业,参与主体具有多样性,持续时间具有短期性,解决方式具有特殊性.基于这些特点,我国应该采取包括加强政策引导调整相关行业市场结构、完善立法明确规制标准、设立专门执法机关、完善私人诉讼机制等在内的综合方法对掠夺性定价加以规制.
反垄断法、掠夺性定价
22
D9 ;F83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4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