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制度的基本理论和立法问题之探讨(下)
法人制度是民法中最为深邃和繁复的制度之一.人类自古皆结成团体而生存,但其团体享有法律上之主体地位却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年月,法人就是确认这一地位的重要法律形态和规制,并已成为法治社会中最具生命力和创造力的法律现象.但是新中国真正承认和确立法人制度尚不到二十年,其间又正值国家处于重大变革时间,故其制度的总体设计和具体规制均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近年来,民商法学界对法人理论的研究有着很高的热情,也有一些非常重要的研究课题和成果.这些研究不但学术观点纷繁异呈,而且颇多真知灼见,亦有值得进一步探讨之处.本文在综合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就法人人格、分类,法人机关、责任等法人制度的基本理论和立法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法人制度、法人人格、法人责任、法人权利
22
D92;TH4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2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