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新时期高等法学教育的目标和人才培养模式
教育目标与模式是法学教育发展的根本性问题.社会的发展状况、学习者的个体需要、法学教育的客观基础条件是确定法学教育目标与模式的基本依据,法律专业性、职业基础性、应用型人才模式是法学教育的主要方向.因此,法学教育的多样化、多元化并不是简单化、随意化,不能没有基本的标准和要求,而应有自己明确的发展方向,以达到多样性与统一性的有机结合.
法学教育、教育思想、目标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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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G4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GB02003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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