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利益限制到利益增进--环境资源法研究视角的转换
以法律责任为中心的环境资源法理论研究实质上是通过一方或多方的利益限制分摊环境资源破坏所形成的利益损耗,该研究思路制约了环境资源法多样化法律功能的形成与完善.环境资源法的研究视角应由利益限制向利益增进转换,以环境资源产业化为载体,通过利益的扩大供给,以利益的增加与促进来平衡与协调环境资源问题所致的多重利益冲突.
利益限制、利益增进、环境资源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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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 ;X37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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