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人身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没有对著作人身权的合理使用作出明确规定,然而随着高新技术对著作人身权的中击,以及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平衡的需要,在我国建立一个科学的著作人身权合理使用制度,实乃立法之必然选择.文章探询了建立著作人身权合理使用制度的理论基础,并提出应综合考虑被使用作品的性质、使用作品的程度、使用作品的目的、使用作品的后果等因素,采用弹性标准,来判定著作人身权合理使用的范围,以使社会公众充分分享现代技术条件下信息广泛传播的利益.
著作人身权、合理使用、理论基础、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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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1;G64;F276.44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7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