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诉讼中的抵销(下)
本文对诉讼中的抵销所涉及的一系列程序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诉讼中的抵销具有私法行为和诉讼行为的双重性质;抵销抗辩并非是本案的诉讼标的,不发生诉讼系属的效果;存在仲裁协议、管辖协议时,抵销权的行使应当有所限制;督促程序中应当允许以抵销抗辩为由提出支付令异议,第二审程序和执行程序中是否允许主张抵销则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主张抵销者应当就该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责任;抵销抗辩应后于其他抗辩的审理;判决理由中对抵销抗辩的判断应产生既判力.
诉讼、抵销、程序问题
21
D91;D92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5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