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盗罪考
先秦盗罪由于史料阙如,少有人探究.可见的史料中,盗是在多种意义上使用的,既指侵犯财产的行为,也指危害政权的政治性犯罪,先秦侵犯财产罪最早包括在奸罪中.盗出现后,开始泛指危害行为,并有侵犯财产的含义.同时,侵犯财产的罪名还有”攘”、”寇”、”纳室”、”不富于其邻”等.直至战国晚期,盗才确指侵犯财产的行为,并逐渐依据行为手段分为强取和窃盗.而<法经>中盗的使用,则是向传统意义上的回归.
先秦、盗、奸、不富于其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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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 ;D92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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