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法中"国有公司"及"受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之认定
刑法中"国有公司"及"受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之认定,在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部门均颇具争议.本文经过多角度考察后认为,"国有公司"是指公司财产完全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司;"受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委派"须具备以下条件:委派主体特定、委派方式有效、委派内容合法、委派目的特定、委派关系具有隶属性.
刑法、国有公司、委派
20
D922.291.91;F230;G474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3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