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国际私法的新机制--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的司法与行政合作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的国际司法与行政合作机制,是在统一国际私法的过程中产生并发展成熟的.该机制在有关儿童国际保护的公约,特别是1980年海牙<国际儿童诱拐民事方面的公约>实施中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在实践中已经形成了中央机关合作模式和法官直接交流的模式.目前,该机制在统一国际私法领域日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并成为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的主要工作职能之一.
司法与行政合作、中央机关、1980年海牙儿童诱拐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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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 ;D99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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