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司法考试与我国法学教育发展的定位--我国多层次兴办法学教育的反思
@@ 一、引言:统一司法考试引发的法学教育改革话题01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修正案(两法修正案将于2002年1月1日正式生效,以下分别简称为”新<法官法>”和”新<检察官法>”).①随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以下简称”两院一部”)联合发布第1号公告,决定不再单独组织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律师资格考试,从2002年开始实行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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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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