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据立法的体例结构与内容安排
本文首先探讨了我国民事证据立法在内容体系结构上的模式论,认为我国民事证据制度应当单独立法,但是不宜采用英美国家的”规则模式论”,而应当采用”原则-制度-规则-模式论”.在此基础上,本文构想了我国民事证据立法所应包含的主要内容,认为我国民事证据立法应当由证据立法的指导思想、价值目标、证据原则、证据制度、证据程序和证据规则组成.本文还就证据规则进行了分类化探索.
证据立法、立法模式、证据制度、证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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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D92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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