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的权威与权威的司法
文章首先分析了权威的三种类型(即源于信仰的权威、源于传统的权威、源于理性的权威)以及权威在司法中的体现,进而从司法的目的、相对于立法的独立地位,司法价值取向的多元性等方面论证了司法何以需要权威,并认为现代社会司法权威的特点乃是在于其是一种制度性权威而非个人权威;其为人认可的原因是形式公平而非实质的正确;其总是被限制在适度的范围内.在此基础上,文章从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这两个层面分别论述了现代司法权威的保障机制,前者要求:法官要有为公众信服的较高素质;司法要保持自身的稳定性;要通过程序的正当化维护司法权威.后者要求:正确地处理好司法权与其他国家权力的关系以及司法与社会公众的关系.最后,文章在简要分析了司法权威在中国缺失的原因后,从9个方面就司法权威在中国的复兴提出了建设性方案.
司法制度、司法改革、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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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104-116